
设备吊装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1、吊车应由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并经安全环境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的专职司机操作,吊车司机应操作与操作证相对应的吊车械。
2、吊车司机应严格按照工地制订的维护保养计划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每天班前、班后检查情况、维护保养情况、工作内容、交接班情况应如实填写在施工机械运行维护保养记录中。
3、新安装、经过大修或改变重要性能的吊车械,在使用前须按照吊车性能试验的有关规定进行负荷试验。试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和安全准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4、多人挂钩时,司机只能服从吊运前确定的其中一人指挥开车。但对任何人发出危险停车信号,司机都应紧急停车。
5、吊车在吊运过程中。如遇到起升机构制动器失灵,司机应立即将控制器手柄推到下降满档位置,再开动大小车,找安全地方。落下重物。
6、两台吊车同时吊起一个物件时,应使承载均匀,起升机构的钢丝绳保持垂直,同时同步起升或降落。抬杆应保持水平,要专人指挥。
7、有主、副钩的赣州吊车,应把不工作的吊钩升到接近极限位置的高度。钩上不准挂其它辅助吊具,不允许两钩同时吊运两个工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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